返回第537章 不好!纪委去了局长办公室(1/2)首页

字体:     护眼关灯

第537章 不好!纪委去了局长办公室(1/2)

上一章目录下一页

第537章 不好!纪委去了局长办公室 第(1/2)页

终于,韩景涛和县纪委的人到了。

周志高哪也没有去,就在办公室等着他们,而县纪委的人到来,可把招商局的人吓得不轻。

因为纪委部门的人一旦动了,就说明又有人因为犯事要被带走调查,这样的事情他们见过不少,可当他们看到县纪委的人,直奔局长办公室,顿时引起所有人的关注和震惊。

如果说是以前的局长被查,他们觉得极为正常,并没有什么稀奇的地方。

可是,现在的局长周志高,是他们见过最好的局长,不但对他们极为照顾,同时,在化安县建设方面,有着很大的贡献。

没有周志高,就没有现在化安县的欣欣向荣,也正因如此,他们见到县纪委的人去局长办公室,才会这么惊讶,要是周志高真的被查了,那还有谁能避免被查?

他们想不通,难道真是他们看错了人,周志高不过是表面上道貌岸然,实际上比一些腐败分子还要可恶不成?

“不会吧,局长那么好的一个人,怎么可能做违法乱纪之事。”

“你们相信局长吗?反正我是相信的!”

“要不要跟过去看看,要是局长真的出事,也是知道到底因为什么。”

“局长安排好的事情没有做完,你们要是擅离职守,后果自己承担,想知道总能知道的,先做自己的事去。”

“...........”

最终,并没有人去周志高的办公室,他们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,现在投资商太多,招商局要不是扩编了,根本就没法完成工作。

以前只需要盖个章,或者告诉投资商下一个流程是什么就成,现在他们却在周志高的要求下全程陪同,投资商办资料的效率快了不知多少倍,同时他们的工作量也增加了很多。

所以需要更多的工作人员,只有这样才能服务好投资商们,而不像以前那样,开个面馆想办营业证都得一个月几个月的耗时间。

现在有招商局的同志帮忙,别说一个月了,就算是需要一个星期都算时间太长,基本都是三天拿证,只要资质没问题,三天内必拿到证件。

此时周志高的办公室,周志高已经处理完政务,正喝着茶水,见到韩景涛等人到来,周志高微微一笑,“韩书记,早就听说县纪委来了一个有能力的纪委书记,一直没有机会好好聊个天。”

“今天韩书记来了我这里,可不能走得太快,还有各位县纪委的同志们,一起来我的电脑前看个视频吧。”

“还好我这人做事喜欢给自己加一层保险,不然的话,要是这东西被别人拿去举报,我就算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,因为谁也不知道这里面到底有多赃款。”

“为了不沾染上嫌疑,我并没有碰这个袋子,要是留下我的指纹在上面,终归不是什么好事,容易成为调查对象。”

“我这人吧,也许不是什么圣人,却也不是什么腐败分子,我想为人民群众服务,让人民群众过得更好,因为我很在乎自己的名声。”

没有说自己大公无私,而是说自己喜欢好的名声,这样更容易取得韩景涛等人的话信任。

不过就算是他们不信任周志高,也不敢轻易对周志高动手,周志高这么说无非是想让他们明白,自己也是一个普通人,并不是什么圣人。

大家一起凑到周志高身后,观看着电脑上的监控视频,在视频中柳兴谄媚的提着袋子进办公室,在与周志高说了一些话语后,便将纸袋子放在办公桌上,周志高从始至终都没有碰过那个手提纸袋。

对于里面到底装的是钱,还是香烟,周志高并不清楚。

只是听柳兴的意思,应该不可能是香烟,是现金的概率高达九成九。

啪!

韩景涛怒不可遏的拍打着桌面,沉声道,“这个柳兴当真是好大的胆子,公然来办公室行贿,纪委的同志们戴上白手套,我倒要看看这里面到底是不是赃款。”

“就算只是香烟,那问题也很大,因为这些香烟的价值已经近两千,行贿标准并不是看金钱多少,而是看其目的是什么,柳兴想给周县长行贿,便是为了获得订单,他的目标极其明显。”

在纪委同志们的拆卸下,四条中华烟的烟盒全部被拆开,露出了里面的钞票。

一共十万块钱,每一条中华烟里放了两万五,看到这些行贿款后,韩景涛看向周志高,“周县长,你觉得那柳兴应该怎么处理?”

在韩景涛刚刚说完,周志高还没有说话之际,方文带队到来,现在的方文已经是县公安局的副局长,基本上化安县的大小事务都是由他处理,除非是重大案件才会由俞九襄带队。

这不是俞九襄想要偷懒,而是想在自己还没有离开化安县之前,给方文铺路。

方文是俞九襄极为看重的接班人,当然不能只是看着方文当个副局长,以后方文还得当局长,去市局里任职,一步步的升上去才更符合方文的能力。

来到办公室后,方文对着周志高打招呼,“周县长,我接到你的报警便立刻集结队伍到来,请周县长详细说一下情况。”

这章没有结束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

喜欢重生:权力巅峰之官场风云!请大家收藏:(m.yahuiwx.com)重生:权力巅峰之官场风云!雅慧文学更新速度全网最快。

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
雅慧文学阅读网址:m.yahuiwx.com

加入书签我的书架

上一章目录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