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第111章 一神带四坑,悍匪孙德林(二十)(1/2)首页

字体:     护眼关灯

第111章 一神带四坑,悍匪孙德林(二十)(1/2)

上一章目录下一页

第111章 一神带四坑,悍匪孙德林(二十) 第(1/2)页

林子哥推门走进了一个卧室,发现床上坐着一个老太太,此刻正在那数钱呢。

老太太手里是一堆零钱,最大面值是几张十块钱的,估计加起来也就几百块钱。

老太太一看到林子哥的造型,赶紧把钱都抓了起来,紧紧的抱在了怀里,可怜巴巴的望着林子哥,吓的浑身颤抖。

林子哥拿着枪看了她几眼,突然生出了恻隐之心,他告诉老太太:“你把钱收好吧,我不要你的钱。”

接着林子哥转身就去了另外一个房间,准备去帮汪老三。

汪老三现在有枪了,底气非常足,一脚就把另一个房间的门踹开了。

此时烟店老板一家三口,正围着桌子吃饭呢,汪老三一声怒喝:“他妈的,老子过来借点钱花花!”

他话音刚落,那女的吓的手一哆嗦,饭碗“啪嚓”一下就掉在了地上。

然而那个烟店老板,却非常镇定,这小子身高一米八,曾经是沈阳市摔跤队的运动员,实力相当强悍。

这老板之前在床下藏了一把大砍刀,就是用来防身的,他盯着汪家礼没说话,想寻找机会,把砍刀拿出来。

就在这时候,林子哥进来了,汪老三回头看了他一眼,趁着这个机会,那个老板赶紧把手伸到了床下。

结果当时他就懵逼了,摸了好几下,刀不知道哪去了。

也就一眨眼的功夫,汪老三转过头来,看到了这个老板的动作,他直接大骂一声:“你他妈在那捅咕啥呢?找死啊?”

汪老三把手枪弹匣卸了下来,冲着那老板比划了一下,然后又装了回去,就是想让老板看看,我这是真家伙,不是在这吓唬你的。

那老板马上就不敢动了,汪老三也怀疑床下有东西,于是过去掀开看了一眼,结果什么都没有。

原来就在当天白天,老板媳妇在收拾房间的时候,发现了床下的那把砍刀,她觉得有点吓人,直接给扔了。

接着二哥也进了房间,剩下的事就好办了,三个人合力,把老板一家三口,全都捆了起来。

在绑老板女儿的时候,二哥一边绑人,一边摸了摸她的脸蛋,不住的开口称赞:“嘿嘿,长的不错啊,真不错!”

这下给老板吓的大惊失色:“大哥!千万别动我女儿,我那件衣服里,有一千多块钱,你拿去吧!”

二哥过去找到了衣服,把钱揣进了兜里,但还是没忍住,又对着老板的女儿摸了两把!”

林子哥把眼睛一瞪:“赶紧干正事,找钱!”

汪家兄弟开始翻箱倒柜,而林子哥也没闲着,他先是狠狠一拳,将老板打倒在地,接着又是狂风暴雨般的一顿猛踢,这才算消了气。

汪家兄弟的收获也不错,最终在这老板家里,找到了三万块钱,三个人这才满意而归。

回去分完钱之后,汪家礼自信心爆棚:“要我看啊,还是这种方式好,简单快捷,出手就有,二哥,你没事再出去找找目标。”

二哥不负所托,没几天就带回了好消息,五爱市场服装城有一对夫妻,家里非常有钱,地址已经摸完了。

于是十一月初的一天,三个人大早晨直接过去,还是用两年前的办法,冲进对方家里,轻松到手五万块钱。

这家男主人相当讲究,不仅主动说出放钱的地方,而且还告诉他们:“大哥,别着急,我老婆手上那个戒指,也挺值钱的,你们也拿去吧。”

也正因为如此,这对夫妻既没有挨揍,也没有挨骂,平平安安的破财免灾了。

这次每个人又分到了小两万块钱,汪家礼当即拍板:“以后就这么干了,这才几天时间啊,一人就弄了三万块钱,比抢银行容易多了。”

没想到孙德林马上提出了反对意见:“兄弟啊,你要知道,常在河边走,哪有不湿鞋的,这种事干的多了,难保不留下线索,我还是觉得,应该合力搞一次大的,这样可以一劳永逸。”

汪家礼听完之后,非常的不屑:“林子哥,不是我说你,这些年你干了几把大的啊?上次干那个信用社,费了多大的劲,白玩了那么多次,哪多哪少啊?”

汪家礼坚定的认为,林子哥就不是干大案的材料,但是搞这种小案子,只要你带头一冲,震慑力肯定比我们哥俩强,以后应该专攻这种小案。

质量不行,那就靠数量取胜,多整几把啥都有了,而且这种小来小去的,警方可能都不当回事,大案子就不一样了,警方的破案力度肯定大。

林子哥没办法,毕竟汪家礼说的也有道理,而且枪在人家手里,人家肯定有话语权。

兄弟俩的态度也很明确,你要是不想合作的话,我们哥俩自己也能干了,但是要没有我们,你自己可啥也干不了。

林子哥只能表示服从,没有再坚持:“行吧,那就按你说的来,反正暂时先这么干着,看看后续什么情况。”

1996年刚过完元旦,汪家礼叫来了二哥和林子哥:“我发现九路香烟批发市场特别给力,那些商户都是现金交易,我看也不用费啥劲,直接冲进去就行,抢完钱就走。”

本小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!

喜欢十恶不赦:悍匪的巅峰请大家收藏:(m.yahuiwx.com)十恶不赦:悍匪的巅峰雅慧文学更新速度全网最快。

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
雅慧文学阅读网址:m.yahuiwx.com

加入书签我的书架

上一章目录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