施无弃翻了翻白眼,懒得搭理这两个臭丫头。
这时候,他注意到店门口有什么东西,进来的时候还没有。他上前走了两步,认出那是刚才那位金衣女子的荷包,上面绣着金丝雀,还有一个小小的“序”字。它安静地躺在阳光下,等他捡起来。这荷包掂着很沉,装了不少银子,或许是因为掉在土地上才没发出什么声音。施无弃拍了拍包上的灰尘,抬头左右看了看,转身去追那个姑娘了。
金衣男子七手八脚地收拾好自己,接过掌柜递来的大布袋子,连忙跑出去看。他在门口站了半天,也没有看到妹妹的影子,跺着脚干着急。余下三人一尸也走出来。山海对他说:
“公子莫慌,我们的友人已经找她去了。天黑之前,我们都会回到租住的庭院儿里去。你若不放心,可以随我们一起等他们回来。就算她不听劝,告诉你她的去向也比你满镇漫无目的地去寻要好的多。”
那位公子行了个礼,有些无奈地答应了。
公子名叶临兮,自中原而来,要到青璃泽会经历一片广袤的大草原。叶府的名声不算大,至少他们并没有听过,但看这身家当与他的谈吐,能判断出富贵的身家。与他闹脾气的,是他亲妹妹,名叶子序,是家中唯一的女儿。也不知怎么的,叶家父辈四五人,每家四五个儿子,加起来二十余人就偏偏出了这么一位千金。举家上下视其为掌上明珠,爱不释手,当真是“集万千宠爱于一身”。
“娘怀着她的时候,家里已经十几个兄弟,对娘的肚子是没报什么希望。他们都想好要给这个儿起什么名字——就叫子序。那年我们曾祖父寿终正寝,要给碑上刻后辈的名字。既然子序在肚里了,按家里规矩也该写上。结果倒好,都刻石头上了,生下来是个姑娘,大家都惋惜曾爷爷没能抱一下。还好,这名字,男孩女孩听着都顺。”
慕琬与山海对视一眼,没吭声。他们想的大概是一回事儿:我瞅着叶临兮这仨字儿,也挺中肯,怕是全家都做好了二手准备,准有一个能中。
青璃泽几乎隔十几天就有人来,来的都只住上十几天。他们都抱着明确目的而来,偶尔也有对此地独特的人文风貌与奇花异兽感兴趣的人。山海他们上午租住的这处庭院,就是正巧有人要离开,碰见同样身为异乡人的他们,就顺道指了指路。
这里环境很不错,本应燥热不堪的地方因为多水,湿润很多。此地又有大量的植物与树荫,坐在大树下支起的小桌儿前,清风徐来,惬意得很。
“我们嘛,走到哪儿算哪儿。我为了追她,走得匆忙,只抓了一叠银票。不过问题不大,只要有钱庄的地方就能落脚。我们的马还拴在驿站,没找好住处,她看到满街银饰店,非要扎进去看看。唉,你们说一个姑娘家家,怎么就不爱窝在家里绣绣花儿,踢踢毽子什么的,硬是要学说书的、还有那话本里的故事,‘执剑走天涯’当什么女侠。太危险了。”
“可你还是没有把她硬抓回去嘛。”黛鸾说。
叶临兮挑了挑眉:“那更不行,被序妹讨厌了更危险。哎,你们的朋友,是什么人?就……为人可否端正?我妹跟着他不会有危险吧?”
“施公子武功高强,灵力超群,叶公子大可不必担忧。”
山海如此安慰着他,他松了口气。只是两个姑娘都注意到他没回答第一个问题。
施某人,人品存疑,嗯。
“噢,那就好……呃,他们会不会迷路啊?”
慕琬单手撑着脸,瞄了一眼端坐着的柒姑娘,说不会。她还记得在那个满是山贼的山村里,横跨整个村子的距离,施公子也能使唤得了柒姑娘。他应当还在这个镇子内。
“那、那我暂时就放心了。若寻回吾妹,叶某必有重谢。”
大家微微一笑,并不是很在意。慕琬换了一只手支起下巴,问他:“那你们此行来青璃泽,其实也是漫无目的地瞎逛?”
“我们穿过草原,最先到的就是这儿了。我对此地并不了解,只知一位六道无常隐居于此地。当然,也只是听说。序妹倒是对青璃泽感兴趣,在书中见过,早就想来一览风光。”
山海抬起眼。
“你知道六道无常?”
“黄泉十二月,江湖何人不知?”
慕琬耸耸肩:“很多人还是不知道的……不然,黄泉铃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。不过,您可知是哪位无常,常驻此地?”
“自然是郁雨鸣蜩·皋月君。”
“唔,您知道的确实很多。”
“那是自然”他的语气有些骄傲,“据说我曾爷爷年轻时,为了解决当时的困难,壮大叶家,亲自来青璃泽拜访皋月君。最后,还是踏破铁鞋,用一株稀世罕见、天下传言仅此一朵奇花换来的法子。”
三个人同时将目光聚拢到叶临兮的身上。
“那、那朵花是……”
“那花生在矿脉上,不知根系如何发展,又怕灵力供给不足,只得掘掉一大块矿石。它娇贵得很,数次都要蔫儿在路上,我曾爷爷总是咬破手指,用血浇灌它保持些许精神。对了,那花叫娲堇华,当时几近绝迹,余下的都被人收藏起来,不肯见人。黑市上流通的花,更是被炒出了天价,但多半是假货。当时我们的家业根本买不起,他亲自去寻,在锦桐乡寻到了仅存的一朵,就带走了。现在或许更贵了吧?叶府家大业大,当今的价格怕也是吃不消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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